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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今天指出,至於微整形項目眾多,將由專家參考國內女性生長發育情況,再視各微整形項目的風險,制訂年齡下限。一旦新制上路後,違規醫師將罰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,停業1個月至1年,情節重大者,甚至可廢止開業執照。
王宗曦指出,將加強廣告稽查,如果發現廣告訴求對象明顯是針對未成年,會移給當地衛生局開罰。至於年齡設限,醫事處最近將召開美容諮詢委員會,由專家討論各項美容手術年齡下限。目前傾向未成年者不得接受豐胸、隆鼻、抽脂等侵入性手術,至於年齡要訂為18歲或是16歲,需進一步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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